DB 1308T 263-2019中小学校食堂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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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12 DB1308 承德市地方标准 DB 1308/T 2632019 中小学校食堂管理规范 2019-10-25 发布 2019-11-01 实施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08/T 2632019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1 5 基本要求 .1 6 结构布局与功能分区 .2 7 设施设备 .4 8 加工制作 .6 9 卫生管理 .8 10 食品安全自查 .10 11 应急处置 .10 12 投诉处理 .10 13 文件记录 .11 参 考 文 献 .12 DB 1308/T 2632019 I
2、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承德市标准化所、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文靖、王丹丽、富占国、张宝来、张芸、邓然、李丹丹。 DB 1308/T 2632019 1 中小学校食堂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总则、基本要求、结构布局与功能分区、设施设备、加工制作、卫生管理、食品安全自查、应急处置、投诉处理以及文件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校园食堂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
3、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 1493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 GB 1493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 GB 14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中小学校食堂 middle and primary school canteen 普通中小学校、中等
4、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学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制作、食品供应及就餐空间。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3.2 从业人员 employee 从事学生食堂综合管理、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卫生保洁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4 总则 围绕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等关键环节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营养健康,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 5 基本要求 DB 1308/T 2632019 2 5.1 证照资质 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公示牌,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5.2
5、组织管理 5.2.1 校长或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或责任书。 5.2.2 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5.2.3 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采购员、验收员、粗加工人员、仓库保管员、餐具消毒人员等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5.3 人员管理 5.3.1 从业人员依法获得健康合格证明,并建立健康档案。 5.3.2 从业人员需开展晨检,有记录。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等,应主动向食品安全管理员等报告,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3.3 从业人员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 2 次,建立培训档案。新进人员培训
6、后上岗。 5.3.4 从业人员上岗时应按规定进行更衣、洗手、消毒,保持衣帽干净整洁,严禁带首饰、留长指甲、在工作场所抽烟等。专间和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须戴口罩。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4 制度建设 5.4.1 建立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粗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餐厅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废弃油脂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5.4.2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示绞切机操作规程
7、、和面机操作规程、电烤箱操作规程、餐具消毒操作规程、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 5.4.3 建立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对食品原料采购信息、食品添加剂、食品快检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 5.4.4 采取“透明厨房”、“视频厨房”、“隔断厨房”和“网络厨房”等形式,实施“明厨亮灶”工程。通过视频或将视频信息上传至网络平台的方式公开食品粗加工、烹饪、专间、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展示或上传信息清晰完整,保存期限不少于 7 d。 5.5 其他 5.5.1 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和独立售饭窗口,清真餐所用的炊事设备、炊具用具、运输工具、计量器具、清洗设施应专用并有明显标识,所有餐用具应独立洗涤。 5.5.2
8、 实行校长和教师代表陪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5.5.3 应建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师。 6 结构布局与功能分区 6.1 选址 DB 1308/T 2632019 3 应符合规划、环保、消防等要求,宜选择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染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25 m 以上;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6.2 布局 6.2.1 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处理区、非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 6.2.2 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
9、合理布局。 6.2.3 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餐饮具的回收通道及入口宜分开设置。无法分设的,应在不同时段分别运送原料、成品、使用后的餐用具或者将运送的成品加以无污染覆盖。 6.2.4 清洁工具的存放宜设置独立隔间、区域或设施,其位置不得污染食品,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6.2.5 使用燃煤或者木炭等固体燃料加工食品,应设置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炉灶。 6.3 功能分区 6.3.1 食品处理区 由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清洁操作区构成,空气流向由清洁操作区流向准清洁操作区和一般清洁操作区。具备粗加工间、切配间、烹饪场所、面点间、预进间、备餐间、主食原料库、副食原料库、洗消间等,条
10、件不具备的应划定专用区域。预进间应设置在备餐间入口处。洗消间与餐具回收口相连。原料库应分开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 6.3.2 非食品处理区 具备就餐场所、办公室、更衣间、卫生间、非食品库房等。 6.4 结构 6.4.1 天花板 6.4.1.1 天花板的涂覆或装修材料无毒、无异味、不吸水、易清洁。天花板无裂缝、无破损,无霉斑、无灰尘积聚、无有害生物隐置。 6.4.1.2 天花板宜距离地面 2.5 m 以上。 6.4.1.3 食品处理区天花板的涂覆或装修材料耐高温、耐腐蚀,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水蒸汽较多区域的天花板有适当坡度,
11、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他半成品、成品暴露区域的天花板平整。 6.4.2 墙壁 6.4.2.1 食品处理区墙壁平滑、无裂缝、无破损、无菌斑、无积垢,墙壁的涂覆或铺设材料无毒、无异味、不透水。 6.4.2.2 粗加工制作、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要经常冲洗的场所(以下简称: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应铺设 1.5 m 以上浅色、不吸水、易清洗的墙裙,各类专间的墙裙应铺设到墙顶。 6.4.3 门窗 6.4.3.1 食品处理区的门、窗闭合严密、无变形、无破损。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置易拆洗、不易生锈的防蝇纱网或空气罩。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DB 1308/T 2632019
12、4 6.4.3.2 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各类专间的门应坚固、不吸水、易清洗。 6.4.3.3 专间的门、窗闭合严密、无变形、无破损。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除传递食品以外的专间窗户为封闭式。专间内外运送食品的窗口应专用、可开闭,大小以可通过运送食品的容器为准。 6.4.4 地面 地面平整、无裂缝、无破损、无积水积垢。食品处理区地面的铺设材料应无毒、无异味、不透水、耐腐蚀。清洁操作区地面无明沟,地漏带水封。 7 设施设备 7.1 食品处理区 7.1.1 加工制作设备设施 7.1.1.1 根据加工制作食品的需要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容器、工具等。不得将加工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容器、工具用于与加工制作食
13、品无关的用途。 7.1.1.2 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固定安装的设备设施应安装牢固,与地面、墙壁无缝隙或保留足够的清洁、维护空间。 7.1.1.3 设备、容器和工具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内部角落部位避免有尖角,便于清洁,防止聚积食品碎屑、污垢等。 7.1.2 洗手设施 7.1.2.1 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洗手池应不透水,易清洁。 7.1.2.2 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感应式等非手触式开关。宜设置热水器,提供温水。 7.1.2.3 洗手设施附近配备洗手液(皂)、消毒液、擦手纸、干手器等。从业人员专用洗手设施附近应有洗手方法标识。 7.1.3
14、 粗加工、切配间 分别设置肉、蔬菜、水产品的清洗池,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蔬菜、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应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识。 7.1.4 烹饪场所 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操作台,能满足荤素、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的要求,并有明显标识;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用具、容器应分开使用,标志明显。 7.1.5 面点间 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操作台、食品架、用具、容器、有明显标识。 7.1.6 预进间 设置洗手设备,更衣柜等。 7.1.7 备餐间 DB 1308/T 2632019 5 距离地面 2 m 设置紫外线灯。食品传达窗、售饭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售饭台面应为不锈钢、石材贴面等易清洁、不易腐蚀材
15、料,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宜配保温设施。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7.1.8 原料库 应具备机械通风、不低于 50cm 防鼠板和温、湿度检测器具;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大于 1 cm;配备足够数量的货架;配备冷藏、冷冻柜(库)的数量和结构设置应能满足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且有明显区分标识和可正确显示柜(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7.1.9 洗消间 7.1.9.1 各类水池标识明显,清洗、消毒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不易积垢易于清洗的材料。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7.1.9.2 配备专供存放消毒后
16、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识明显、结构密闭,易于清洁。 7.1.9.3 宜采用热力消毒。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应设有 3 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 2 个专用水池。 7.1.9.4 清洗、消毒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 GB 14930.1 和 GB 14930.2 中的规定,并存放在专用设施内。 7.2 非食品处理区 7.2.1 就餐场所 7.2.1.1 应配备餐桌椅、剩菜饭容器等设施,设置洗手设施、餐具回收处,回收通道应与洗消间相通。售饭窗口前不得设置有碍师生疏散的设施。 7.2.1.2 张贴安全提示标识和宣传食品安全、均衡营养、健康饮食、良好行为习惯等内容的资料。 7.2.2 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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