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货物类).doc
上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货物类) 采购编号:JZ2008XXX采购单位: 采购人填写 项目名称: 采购人填写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编号: JZ2009XXX 采购人填写 (采购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总目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3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4投标须知前附表4第一章说明5第二章采购文件5第三章谈判文件5第四章谈判文件的递交10第五章谈判开始、评标和定标10第六章授予合同13第七章质疑与投诉14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与技术规格书15第一章技术规范及要求15第二章供货范围及要求16第三章技术资料及交付要求18第四章交货期限及要求19第五章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及要求19第六章付款方式及要求20第七章售后服务及要求21第四部分采购合同23第五部分评标办法26第一章评标总则26第二章评标细则29第六部分 附件谈判文件格式32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2附件二、投标函33附件三、谈判开始一览表34附件四、投标分项报价表35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36附件六、货物说明一览表36附件七、技术规范/规格偏离及建议表37附件八、供应商情况表38附件九、售后服务承诺书39附件十、优惠条件39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 _ 采购人填写(采购单位)决定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人填写货物,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采购编号:JZ2008XXX 2、采购项目: 采购人填写 货物 3、采购文件获取办法:向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购买3.1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贰佰元整3.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上虞市城北便民服务中心三楼)3.3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节假日除外)4、购标时请随带下列资料:4.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介绍信等,详见采购公告;5、谈判截止时间: 年月日午时分6、谈判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7、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年月日午时分,在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谈判开始8、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联系人员及方式8.1联系人:邵先生、丁先生8.2联系方式:0575-82129095,821975819、采购人联系人员及方式 9.1联系人: 采购人填写 9.2联系方式: 采购人填写 年月日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编 例 内 容1项目名称: 采购人填写2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一章第2条3评标办法: 采购人填写(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4谈判有效期:从谈判开始之日起至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5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万千百元(小写:元)银行帐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帐 号:7334110182600071618注意事项: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或银行汇票(不要用电汇)向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提交6谈判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采购人填写份。7谈判文件递交至: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上虞市城北便民服务中心三楼)8谈判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9谈判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谈判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10质疑与投诉: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七章第一章说明1前言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织和实施,已经有关部门核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并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叙述项目,共有采购人填写个标段。2合格供应商2.1 采购人填写3定义3.1 “采购人”系指 采购人填写。3.2“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3.3“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4“投标联合体”系指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进行投标。本次采购谢绝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第二章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5.1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6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下同)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6.2在谈判结束前,采购人有权修改采购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修改的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第三章谈判文件7谈判文件7.1谈判语言、计量及货币7.1.1谈判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来往信件均以中文编写。7.1.2除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公制单位。7.1.3谈判货币为人民币元。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货物技术规格要求,详细编制谈判文件,并保证谈判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7.3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谈判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8谈判文件构成谈判文件由采购人填写(商务标、资信标和技术标)构成。8.1商务标,一般要求提供下面所列的第1、2项的文件。根据本项目实际,本次采购还需要供应商第 采购人填写项所列的文件:8.1.1投标函8.1.2谈判开始一览表8.1.3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8.1.4商务条款偏离表8.1.5投标单价分析表8.2资信标,一般要求提供下面所列的118项的证明文件。根据本项目实际,本次采购需要供应商提供第 采购人填写项所列的证明文件:8.2.1谈判保证金8.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2.3生产厂家授权书8.2.4营业执照8.2.5供应商资信等级证明8.2.6生产许可证8.2.7制造厂家资格声明8.2.8货物制造、安装安全认可证书8.2.9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环保认证证书(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8.2.10产品鉴定证书和检验报告8.2.11投标产品被评为国优、部优、省优的荣誉证书8.2.12供应商情况表8.2.13近 采购人填写年来类似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及业绩表。8.2.14安装、调试负责人学历、职称、简历情况,其他技术人员的技术级别及人员安排,安装、调试服务内容、逗留时间、业绩情况8.2.15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8.2.16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包括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服务内容及承诺8.2.17优惠条件8.2.17.1指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货物价格、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8.2.17.2当优惠条件涉及谈判开始一览表及投标价格分项价格表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相统一。8.2.18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证明文件:采购人填写。8.3技术标,一般要求提供下面所列的第114项技术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资料、图表或说明。根据本项目实际,本次采购需要供应商提供第 采购人填写项所列的技术文件:8.3.1产品样本、说明书、技术规格书、选型手册、具体结构图等;8.3.2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8.3.3产品的供货范围及零部件清单;其中:零部件需说明制造商和国别;8.3.4随机维修专用工具及机器备品备件表;8.3.5供应商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零部件表;8.3.6货物的装配部件图及组装图应详细标明具体标题、编号、数量、材料等;8.3.7货物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方面的主要标准;8.3.8列出按照制造工序和运输要求的货物制造期、试验期、交货期;8.3.9制造商厂名及主要配套货物的生产地;8.3.10货物详细配置,产品请供应商注明投标产品零部件的产地;8.3.11主要工艺装备和主要检测设施的拥有情况和现状;8.3.12质量手册或关于质量管理、质量体系、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的详细介绍;8.3.13货物说明一览表,以及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书所要求提供的文件。8.3.14采购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采购人填写8.4注意事项8.4.1供应商提供的各类资信证明文件必须是真实可靠且在有效期内的,否则有可能导致被认定为无效、取消投标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不良后果。8.4.2在8.2条中,对第2、3、7和12项,需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其余只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8.4.3供应商可以在谈判文件中对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提出推荐和替代意见,但所提出的意见应优于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8.4.4为方便谈判开始和评标,供应商应按8.1、8.2和8.3条所列的顺序分别编制商务标、资信标和技术标,否则对供应商造成影响的,采购人概不负责。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1谈判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及编制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9.2投标函和谈判开始一览表为在谈判开始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供应商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3投标报价9.3.1投标报价应在采购文件所附的谈判开始一览表上写明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9.3.2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9.3.3供应商应对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报价。9.3.4投标报价统一为人民币计价,并包括下列第 采购人填写条规定的费用:9.3.4.1向政府及行业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及规费。9.3.4.2货物运输、安装及调试费用等。9.3.4.3现场将可能发生的临时设施费、脚手架、安装水电费、起重货物进场费用、成品保护费用等。9.3.4.4其它 采购人填写。9.3.5如供应商未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第8.1条所列第35项文件的,或者提供的文件不实的,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9.4技术规范/规格偏离及建议投标货物如与采购货物在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工艺、材料、质量技术标准等方面有微小偏离或对投标产品配置有好的建议,应填写规格性能偏离及建议表。9.5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部分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谈判文件中予以声明。10谈判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0.1谈判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10.2谈判文件需由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10.3谈判文件的份数 10.3.1按采购文件8.1条、8.2条、8.3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其中商务标和资信技术标需分别装订,份数见前附表。10.4谈判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0.5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1谈判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1.1谈判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11.1.1谈判文件密封袋内装谈判文件正、副本。商务标单独装订密封,技术标和资信标可装订成一册密封。11.1.2将全部谈判文件包装完好,并在封皮上写明:11.1.2.1采购人名称: 。11.1.2.2采购项目:。11.1.2.3供应商名称:。11.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12谈判保证金12.1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提供谈判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谈判文件。12.2谈判保证金以现金或汇票等形式支付。谈判保证金的交付人和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12.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收到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2.4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2.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2.5.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12.5.2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承诺确认的条款;12.5.3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12.5.4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12.5.5供应商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的;12.5.6供应商开出的汇票等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13谈判文件的有效期与效力13.1谈判文件从谈判开始之日起至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为谈判有效期。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或者同意采购人的上述要求。如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顺延并不得修改谈判文件;如供应商拒绝延长的,采购人不得以此为理由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第四章谈判文件的递交14谈判截止时间14.1谈判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指定的谈判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4.2采购人因故推迟谈判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15谈判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投标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谈判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送达采购人。15.2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谈判开始时启封”字样。15.3供应商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采购人撤标时,必须随后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16谈判文件的拒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谈判文件:16.1在谈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文件;16.2未密封的谈判文件;16.3供应商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的;16.4报名主体、提交保证金主体或投标主体不一致的。第五章谈判开始、评标和定标17谈判开始17.1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三家(含)以上的,由采购人组织进行谈判开始。17.2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谈判开始。谈判开始仪式由采购人主持,谈判小组及有关人员参加,上虞市采购投标监督办公室(以下简称“监督办”)进行现场全过程监督,上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进行管理。17.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必须出席,并随带身份证。18谈判文件评审18.1谈判开始后,采购人将组织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评审。主要评审内容及要求如下:18.1.1谈判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提交了谈判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有无重大偏离等。18.1.2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存在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在不违反本章第19.2条规定的前提下,经询标后,允许选择下述方法予以更正:18.1.2.1投标函与谈判开始一览表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谈判开始一览表为准;18.1.2.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8.1.2.3总价金额与按单位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18.1.2.4单价金额小数点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8.1.3对于谈判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可予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18.2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谈判开始后的任何外来证明。18.3所有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均超最高限价的,经谈判小组讨论决定,可要求上述合格供应商重新报价。18.4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后,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按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18.5评审工作如需供应商配合,供应商必须接受。19谈判文件的澄清19.1为有利于对谈判文件的比较和评议,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19.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性内容。因供应商的澄清而引起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已对其投标价格作出了改变:19.21在按本章第18.1.2条规定更正投标总价后,需调整货物投标单价的;19.22因报价漏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报价等原因,造成单价或投标总价调整的。20无效投标经过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以下重大偏离之一的,经谈判小组认定,并由采购人报采购办、监督办备案,将因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而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1供应商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的;20.2谈判文件没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签字(盖章),或者没有加盖供应商法人章的;20.3 未按规定包装密封的;20.4供应商提供的保证金有瑕疵而不能被接受的;20.5 谈判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内容错误或者虚假的;20.6 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0.7谈判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的;20.8在货物技术性能方面谈判文件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20.9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质保期限和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的;20.10供应商拒绝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谈判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或者违反本章第19.2条规定的;20.11数个供应商以同一品牌的货物投标时的非最低商务报价者;20.1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属无效投标的。21评标原则(具体评标办法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1.1投标价格的竞争性;21.2产品性能和质量可靠性;21.3备品备件供应承诺;21.4交货时间和安装竣工时间;21.5经营信誉、合同付款条件及合同执行能力;21.6售后服务承诺。22中标条件22.1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售后服务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22.2谈判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2.3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22.4售价对采购人最有利;22.5采购人将把成交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23废标23.1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及谈判过程中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如已在省网公告的,原则上按原程序执行;23.2 只有一家的,则应废标,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者经采购办、监督办批准后,变更采购方式予以采购。24 定标24.1 本次采购采用 采购人填写(综合评标法,性价比法,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5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5.1评标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谈判小组独立进行。谈判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5.2在谈判开始、投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5.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采购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25.4供应商相互之间,或与采购人相互不得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5.5谈判小组不向供应商解释未中标的原因,不退还谈判文件。第六章授予合同26成交通知26.1评标结束后,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在“中心”网站发布成交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签发成交通知书;26.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27签订合同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7.2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做实质性修改;27.3拒签合同的责任27.3.1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的,以投标违约处理,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7.3.2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借故拒签合同者,以采购违约处理,向成交供应商退回双倍的谈判保证金,并赔偿中标单位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7.3.3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由采购办、监督办按规定进行处理;27.4采购人在和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权按照规定变更数量。28履约保证金28.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 采购人填写,一般最高10%的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递交。28.2采购人将按下列第 采购人填写 条规定的情况时,向成交供应商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28.2.1在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28.2.2经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满个月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28.2.3在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28.2.4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采购人填写。第七章质疑与投诉29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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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货物类) 采购编号:JZ2008XXX
采购单位: 〈采购人填写〉
项目名称: 〈采购人填写〉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 JZ2009XXX
〈采购人填写〉 (采购单位)
竞争性谈判文件总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4
投标须知前附表 4
第一章 说明 5
第二章 采购文件 5
第三章 谈判文件 5
第四章 谈判文件的递交 10
第五章 谈判开始、评标和定标 10
第六章 授予合同 13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14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与技术规格书 15
第一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15
第二章 供货范围及要求 16
第三章 技术资料及交付要求 18
第四章 交货期限及要求 19
第五章 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及要求 19
第六章 付款方式及要求 20
第七章 售后服务及要求 21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 23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26
第一章 评标总则 26
第二章 评标细则 29
第六部分 附件—谈判文件格式 32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2
附件二、投标函 33
附件三、谈判开始一览表 34
附件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35
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36
附件六、货物说明一览表 36
附件七、技术规范/规格偏离及建议表 37
附件八、供应商情况表 38
附件九、售后服务承诺书 39
附件十、优惠条件 39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 __ 〈采购人填写〉(采购单位)决定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人填写〉货物,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JZ2008XXX
2、采购项目: 〈采购人填写〉 货物
3、采购文件获取办法:向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购买
3.1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贰佰元整
3.2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上虞市城北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3.3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节假日除外)
4、购标时请随带下列资料:
4.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介绍信等,详见采购公告;
5、谈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午 时 分
6、谈判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
7、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 年 月 日 午 时 分,在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谈判开始
8、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联系人员及方式
8.1 联系人:邵先生、丁先生
8.2 联系方式:0575-82129095,82197581
9、采购人联系人员及方式
9.1 联系人: 〈采购人填写〉
9.2 联系方式: 〈采购人填写〉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编 例 内 容
1
项目名称: 〈采购人填写〉
2
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一章第2条
3
评标办法: 〈采购人填写〉(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4
谈判有效期:从谈判开始之日起至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5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万 千 百元(小写: 元)
银行帐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
帐 号:7334110182600071618
注意事项: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或银行汇票(不要用电汇)向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提交
6
谈判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采购人填写〉份。
7
谈判文件递交至: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
(上虞市城北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8
谈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9
谈判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
10
质疑与投诉: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七章
第一章 说明
1 前言
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织和实施,已经有关部门核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并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叙述项目,共有 〈采购人填写〉 个标段。
2 合格供应商
2.1 〈采购人填写〉
3 定义
3.1 “采购人”系指 〈采购人填写〉 。
3.2 “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3.3 “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4 “投标联合体”系指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进行投标。本次采购谢绝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二章 采购文件
5 采购文件构成
5.1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下同)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
6.2 在谈判结束前,采购人有权修改采购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修改的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第三章 谈判文件
7 谈判文件
7.1 谈判语言、计量及货币
7.1.1 谈判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来往信件均以中文编写。
7.1.2 除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公制单位。
7.1.3 谈判货币为人民币元。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货物技术规格要求,详细编制谈判文件,并保证谈判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7.3 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谈判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8 谈判文件构成
谈判文件由〈采购人填写〉 (①商务标、②资信标和③技术标)构成。
8.1 商务标,一般要求提供下面所列的第1、2项的文件。根据本项目实际,本次采购还需要供应商第 〈采购人填写〉 项所列的文件:
8.1.1 投标函
8.1.2 谈判开始一览表
8.1.3 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
8.1.4 商务条款偏离表
8.1.5 投标单价分析表
8.2 资信标,一般要求提供下面所列的1-18项的证明文件。根据本项目实际,本次采购需要供应商提供第 〈采购人填写〉 项所列的证明文件:
8.2.1 谈判保证金
8.2.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2.3 生产厂家授权书
8.2.4 营业执照
8.2.5 供应商资信等级证明
8.2.6 生产许可证
8.2.7 制造厂家资格声明
8.2.8 货物制造、安装安全认可证书
8.2.9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环保认证证书(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
8.2.10 产品鉴定证书和检验报告
8.2.11 投标产品被评为国优、部优、省优的荣誉证书
8.2.12 供应商情况表
8.2.13 近 〈采购人填写〉 年来类似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及业绩表。
8.2.14 安装、调试负责人学历、职称、简历情况,其他技术人员的技术级别及人员安排,安装、调试服务内容、逗留时间、业绩情况
8.2.15 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8.2.16 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包括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服务内容及承诺
8.2.17 优惠条件
8.2.17.1 指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货物价格、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8.2.17.2 当优惠条件涉及《谈判开始一览表》及《投标价格分项价格表》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相统一。
8.2.18 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证明文件: 〈采购人填写〉 。
8.3 技术标,一般要求提供下面所列的第1-14项技术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资料、图表或说明。根据本项目实际,本次采购需要供应商提供第 〈采购人填写〉 项所列的技术文件:
8.3.1 产品样本、说明书、技术规格书、选型手册、具体结构图等;
8.3.2 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
8.3.3 产品的供货范围及零部件清单;其中:零部件需说明制造商和国别;
8.3.4 随机维修专用工具及机器备品备件表;
8.3.5 供应商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零部件表;
8.3.6 货物的装配部件图及组装图应详细标明具体标题、编号、数量、材料等;
8.3.7 货物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方面的主要标准;
8.3.8 列出按照制造工序和运输要求的货物制造期、试验期、交货期;
8.3.9 制造商厂名及主要配套货物的生产地;
8.3.10 货物详细配置,产品请供应商注明投标产品零部件的产地;
8.3.11 主要工艺装备和主要检测设施的拥有情况和现状;
8.3.12 质量手册或关于质量管理、质量体系、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的详细介绍;
8.3.13 货物说明一览表,以及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书所要求提供的文件。
8.3.14 采购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采购人填写〉
8.4 注意事项
8.4.1 供应商提供的各类资信证明文件必须是真实可靠且在有效期内的,否则有可能导致被认定为无效、取消投标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不良后果。
8.4.2 在8.2条中,对第2、3、7和12项,需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其余只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4.3 供应商可以在谈判文件中对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提出推荐和替代意见,但所提出的意见应优于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
8.4.4 为方便谈判开始和评标,供应商应按8.1、8.2和8.3条所列的顺序分别编制商务标、资信标和技术标,否则对供应商造成影响的,采购人概不负责。
9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 谈判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及编制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
9.2 投标函和谈判开始一览表为在谈判开始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供应商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3 投标报价
9.3.1 投标报价应在采购文件所附的谈判开始一览表上写明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
9.3.2 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9.3.3 供应商应对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报价。
9.3.4 投标报价统一为人民币计价,并包括下列第 〈采购人填写〉 条规定的费用:
9.3.4.1 向政府及行业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及规费。
9.3.4.2 货物运输、安装及调试费用等。
9.3.4.3 现场将可能发生的临时设施费、脚手架、安装水电费、起重货物进场费用、成品保护费用等。
9.3.4.4 其它 〈采购人填写〉 。
9.3.5 如供应商未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第8.1条所列第3-5项文件的,或者提供的文件不实的,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
9.4 技术规范/规格偏离及建议
投标货物如与采购货物在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工艺、材料、质量技术标准等方面有微小偏离或对投标产品配置有好的建议,应填写《规格性能偏离及建议表》。
9.5 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部分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谈判文件中予以声明。
10 谈判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0.1 谈判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
10.2 谈判文件需由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10.3 谈判文件的份数
10.3.1 按采购文件8.1条、8.2条、8.3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其中商务标和资信技术标需分别装订,份数见前附表。
10.4 谈判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0.5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1 谈判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1 谈判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1.1.1 谈判文件密封袋内装谈判文件正、副本。商务标单独装订密封,技术标和资信标可装订成一册密封。
11.1.2 将全部谈判文件包装完好,并在封皮上写明:
11.1.2.1 采购人名称: 。
11.1.2.2 采购项目: 。
11.1.2.3 供应商名称: 。
11.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12 谈判保证金
12.1 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提供谈判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前附
表),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谈判文件。
12.2 谈判保证金以现金或汇票等形式支付。谈判保证金的交付人和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
12.3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收到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2.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2.5.1 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2.5.2 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承诺确认的条款;
12.5.3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
12.5.4 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12.5.5 供应商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的;
12.5.6 供应商开出的汇票等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13 谈判文件的有效期与效力
13.1 谈判文件从谈判开始之日起至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为谈判有效期。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或者同意采购人的上述要求。如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顺延并不得修改谈判文件;如供应商拒绝延长的,采购人不得以此为理由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第四章 谈判文件的递交
14 谈判截止时间
14.1 谈判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指定的谈判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4.2 采购人因故推迟谈判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15 谈判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 供应商在投标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谈判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送达采购人。
15.2 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谈判开始时启封”字样。
15.3 供应商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采购人撤标时,必须随后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
16 谈判文件的拒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谈判文件:
16.1 在谈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文件;
16.2 未密封的谈判文件;
16.3 供应商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的;
16.4 报名主体、提交保证金主体或投标主体不一致的。
第五章 谈判开始、评标和定标
17 谈判开始
17.1 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三家(含)以上的,由采购人组织进行谈判开始。
17.2 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谈判开始。谈判开始仪式由采购人主持,谈判小组及有关人员参加,上虞市采购投标监督办公室(以下简称“监督办”)进行现场全过程监督,上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进行管理。
17.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必须出席,并随带身份证。
18 谈判文件评审
18.1 谈判开始后,采购人将组织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评审。主要评审内容及要求如下:
18.1.1 谈判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提交了谈判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有无重大偏离等。
18.1.2 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存在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在不违反本章第19.2条规定的前提下,经询标后,允许选择下述方法予以更正:
18.1.2.1 投标函与谈判开始一览表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谈判开始一览表为准;
18.1.2.2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8.1.2.3 总价金额与按单位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
18.1.2.4 单价金额小数点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8.1.3 对于谈判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可予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18.2 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谈判开始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8.3 所有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均超最高限价的,经谈判小组讨论决定,可要求上述合格供应商重新报价。
18.4 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后,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按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18.5 评审工作如需供应商配合,供应商必须接受。
19 谈判文件的澄清
19.1 为有利于对谈判文件的比较和评议,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9.2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性内容。因供应商的澄清而引起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已对其投标价格作出了改变:
19.2.1在按本章第18.1.2条规定更正投标总价后,需调整货物投标单价的;
19.2.2因报价漏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报价等原因,造成单价或投标总价调整的。
20 无效投标
经过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以下重大偏离之一的,经谈判小组认定,并由采购人报采购办、监督办备案,将因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而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1 供应商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的;
20.2 谈判文件没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签字(盖章),或者没有加盖供应商法人章的;
20.3 未按规定包装密封的;
20.4 供应商提供的保证金有瑕疵而不能被接受的;
20.5 谈判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内容错误或者虚假的;
20.6 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20.7 谈判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的;
20.8 在货物技术性能方面谈判文件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
20.9 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质保期限和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的;
20.10 供应商拒绝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谈判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或者违反本章第19.2条规定的;
20.11 数个供应商以同一品牌的货物投标时的非最低商务报价者;
20.12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属无效投标的。
21 评标原则(具体评标办法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21.1 投标价格的竞争性;
21.2 产品性能和质量可靠性;
21.3 备品备件供应承诺;
21.4 交货时间和安装竣工时间;
21.5 经营信誉、合同付款条件及合同执行能力;
21.6 售后服务承诺。
22 中标条件
22.1 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售后服务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
22.2 谈判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2.3 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22.4 售价对采购人最有利;
22.5 采购人将把成交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
23 废标
23.1 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及谈判过程中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如已在省网公告的,原则上按原程序执行;
23.2 只有一家的,则应废标,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者经采购办、监督办批准后,变更采购方式予以采购。
24 定标
24.1 本次采购采用 〈采购人填写〉(①综合评标法,②性价比法,③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5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5.1 评标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谈判小组独立进行。谈判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25.2 在谈判开始、投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5.3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采购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
25.4 供应商相互之间,或与采购人相互不得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5.5 谈判小组不向供应商解释未中标的原因,不退还谈判文件。
第六章 授予合同
26 成交通知
26.1 评标结束后,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在“中心”网站发布成交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签发成交通知书;
26.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7 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2 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27.3拒签合同的责任
27.3.1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的,以投标违约处理,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7.3.2 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借故拒签合同者,以采购违约处理,向成交供应商退回双倍的谈判保证金,并赔偿中标单位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7.3.3 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由采购办、监督办按规定进行处理;
27.4 采购人在和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权按照规定变更数量。
28 履约保证金
28.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 〈采购人填写,一般最高10%〉 %的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递交。
28.2 采购人将按下列第 〈采购人填写〉 条规定的情况时,向成交供应商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28.2.1 在质保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28.2.2 经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满 个月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28.2.3 在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28.2.4 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采购人填写〉。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29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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